罰款3100元,記18分!臨沂這名司機糗大了
近日,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民警在轄區(qū)西中環(huán)與聚才七路交會路口巡邏時,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白色小汽車懸掛的“奇特”車輛號牌,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隨即,民警將該車輛攔停。
民警要求該車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其神情緊張,話語間吞吞吐吐,稱自己沒有駕駛證,也沒有辦理正式車輛號牌。經核查,該車駕駛人王某持有的駕駛證為D證,不具備駕駛小型汽車的駕駛資格。王某在2018年已辦理了車輛登記注冊業(yè)務,同時還發(fā)現該車輛未保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王某在證據面前才道出實情,從車里拿出了該車輛真正車牌號魯Q.D33***。王某稱這個“奇特”的車牌是購買車輛時帶的,因為平時很少出遠門,以為可以躲避電子眼違法抓拍,所以沒換上真車牌。但王某沒想到,他的聰明反被聰明誤,因“與眾不同”被查獲,遇到交警還是“露了餡”,真是得不償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民警依法對王某車輛進行暫扣,并對其準駕不符、未保責任強制險、未懸掛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合并處罰款3100元,記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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