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頭盔,安全出行!
為深入推進“一盔一帶一反光衣”安全守護行動,提升轄區(qū)人民群眾安全文明出行意識,結合當前開展的“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臨沂公安交警持續(xù)開展“遞進式智慧勸導”行動。通過“智慧勸導”,對不戴頭盔的行為進行常態(tài)化的勸導、查糾,引導廣大群眾在駕乘電動車、摩托車時,自覺養(yǎng)成佩戴安全頭盔的良好習慣。
行動中,臨沂公安交警堅持不懈以高峰提示引導、平峰查糾佩戴的方式,在轄區(qū)主要路口通過散發(fā)宣傳資料的形式,面對面向廣大群眾講解了騎乘摩托車、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宣傳勸導活動,并通過使用“智慧勸導app”掃碼登記,叮囑他們一定要充分認識到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騎乘電動自行車堅決做到不闖紅燈、不逆行、不越停止線以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摒棄交通違法陋習。
通過嚴管嚴查,現在的街頭,大家可以欣喜的看到,越來越多的市民自覺遵守規(guī)定,主動佩戴頭盔出行。文明出行應當成為廣大市民的行為準則。臨沂公安交警將持續(xù)加大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帶頭盔的整治力度,打造安全和諧文明暢通的交通環(huán)境。
頭盔不佩戴,危險時常在
未佩戴頭盔
出了事故不是傷,就是亡
注意!帶頭盔≠戴頭盔
臨沂公安交警再次提醒:
騎電動車要做到“五不兩需”
五不:
● 1、不闖紅燈: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
● 2、不搶黃燈:寧等三分,不搶一秒,黃燈亮時請主動減速停車!
● 3、不逆向騎行: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逆向行駛。
● 4、不帶人騎行(帶1人<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限載1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 5、不在機動車道騎行: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駛的情況外,不得駛入機動車道。
兩需:
● 1、頭盔需戴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佩戴安全頭盔。
● 2、大車需遠離:大型車輛車身周圍存在許多盲區(qū),通過路口遇到旁邊有大車通行時,請等待其通過后再通過。
在享受電動自行車為我們提供便捷的同時
我們也要做到正確騎行,嚴守交法
騎車上路,務必牢記
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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