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通告
為有效治理采取異地購房等方式違規(guī)提取住房公積金現象,全力打擊騙提行為,根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于開展治理違規(guī)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號)及《臨沂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關于開展治理違規(guī)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臨住管字﹝2018﹞2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對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嚴格審查其住房消費行為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二、對涉嫌偽造及使用購房合同、發(fā)票、不動產權證書、結婚證等虛假證明材料的組織和個人,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及時向公安等部門移交問題線索,嚴肅依法懲治。
三、對騙提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記載其失信記錄,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國有企業(yè)工作的,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特此通告。
臨沂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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