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撿到寶馬鑰匙,試車找了3個月,終于老天被他感動了...
從小老師就教我們要拾金不昧、拾金不昧。你或許撿過錢,撿過吃的,撿過很多物品,但是你撿過車嗎?哈哈, 下面就來看看這位山東小伙撿車的經(jīng)歷吧?
就在前不久山東日照的張某在上班時候撿到了一串鑰匙,鑰匙還是寶馬的,經(jīng)過3個月艱苦執(zhí)著的尋找,終于找到了該車輛,但是一時貪念一起,想占為己有,直接把車開到老家,最后被警方抓獲。

據(jù)了解,張某起先是在一家酒店上班,就在上班的時候,撿到了一串寶馬X5鑰匙,但那個時候還是沒有任何想法,把鑰匙也放了起來,由于自己平時生活的不檢點(diǎn)被酒店開除了,沒有了收入來源,一時間也是慌了。

于是想到了自己前段時間撿到的鑰匙,抱著僥幸的心態(tài),他跑去鑰匙丟失地方的附近,只要是看到寶馬的車輛,他就隨即的按一下自己的鑰匙,就這樣,每天的每天,他都會挨著附近的寶馬車輛去嘗試,估計(jì)老天也被他的誠心感動了,就在3個月后,他撿到的鑰匙突然有反應(yīng)了,一下子把張某給樂壞了。
翻身的機(jī)會來了,張某隨即把車輛開走,一想到車不是自己的,得想好對策。

于是 乎張某在網(wǎng)上買了5個假車牌,GPS屏蔽器等一些方便他的作案工具,很順利的把車開回了自己的老家擱置。
車輛擱置沒用呀?開出去也會被人查,那怎么辦呢?張某又想出了一個妙招,把車子給賣了,于是自己搗鼓著去尋找買家??墒沁€沒有等張某把車子賣出去就被警方給找到了。
經(jīng)警方審問,張某交代了自己偷車之后,還把車上的物品,幾箱五糧液白酒、一些茶葉包括紅酒也拿走了。
經(jīng)鑒定張某偷走的寶馬跟車上的物品價值42萬。

最后法院判決,由于張某盜竊金額巨大,構(gòu)成盜竊罪,張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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