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省里通報!臨沂兩起,11人被抓!
30日上午,山東省凈化考試環(huán)境嚴厲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新聞發(fā)布會召開會上通報了8起典型案件。


據介紹,全省凈化考試環(huán)境嚴厲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加大案件偵辦工作力度,共偵辦考試作弊類犯罪案件1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8人,其中刑事拘留69人,涉及春季高考、英語四級考試、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等多種國家考試活動;涉及罪名包括組織考試作弊、替考以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等。
近期,全省公安機關先后立案偵辦多起考試作弊犯罪案件,其中有8起比較典型。
一、專升本考試(2起)
1、3月16日至17日專升本考試期間,臨沂公安機關偵破管某某等人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案,在深圳、濟南、廣州、重慶、臨沂、濟寧、西安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依法查明,2019年山東專升本考試期間,犯罪嫌疑人管某某、宋某某等人,將其開考后從作弊團伙非法獲取的答案,利用QQ、制圖軟件等,制造在開考前或開考三分鐘已有試題答案的假象,招攬作弊考生購買答案,涉嫌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
2、濱州公安機關偵破呂某團伙組織考試作弊案,在濟南、泰安、青島、臨沂、濟寧、南昌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呂某(男,33歲,山東滕州人)等人以經營某教育培訓機構為幌子,在2019年山東專升本考試開考前,招募考生預謀實施作弊并提供考試作弊器材,開考后通過雇傭考生偷拍發(fā)送試題,在場外組織人員答題并向考生推送答案,從中非法牟利,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
二、春季高考(4起)
1、5月12日,濟南市公安機關將代替邵某參加春季高考的何某抓獲,該二人系朋友關系,在春季高考前夕,邵某為順利通過考試,聯(lián)系何某讓其替考。目前,該邵某、何某因涉嫌代替考試罪被刑事拘留。
2、濰坊市公安機關偵破潘某某等人組織考試作弊案,在濟南、濰坊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潘某某、肖某某、陳某某等人在5月11日至12日春季高考考試期間,將手機帶入考場,后將考題使用手機拍攝并通過微信發(fā)送給犯罪嫌疑人丁某,該丁聯(lián)系他人做好答案發(fā)給潘某某,該潘再將答案發(fā)到微信群內或者單獨發(fā)送給相關考生,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
3、煙臺公安機關偵破荊某某等人組織考試作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荊某某、王某某、王某某、楊某某等人在5月11日至12日春季高考考試期間,將手機帶入考場,后將考題使用手機拍攝并通過微信發(fā)送給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及張某,該二人做好答案后將答案發(fā)到微信群內或者單獨發(fā)送給相關考生,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
4、5月14日,泰安市公安機關根據教育部門移交線索,成功破獲山東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張某組織考試作弊案。經查,該張某收取每名考生輔導費用2萬元后,從山東另一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陳某某處購得橡皮式作弊器材,交給作弊考生使用。5月12日,一考生在某??键c作弊時被發(fā)現(xiàn),公安機關隨即介入調查,5月14日,犯罪嫌疑人張某、陳某某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刑事拘留。
三、其他類(2起)
1、4月21日,濟南市歷下區(qū)公安分局在調查一起全國高等院校體育專業(yè)招生考試作弊案時,根據作弊考生手機里的信息,順線偵查,一舉打掉一銷售考試作弊器材團伙,抓獲涉案人員2人,當場查獲橡皮式電子竊照器材12個。經查,該案犯罪嫌疑人從上線以每個7800元-12000元不等的價格購買作弊器材,先后賣給其10余名同學,非法獲利3900余元。
2、5月8日,臨沂市公安機關破獲王某某等人組織考試作弊案,經查,今年3月以來,犯罪疑人王某某作為駕校教練,為幫助學員順利通過駕照考試,與犯罪嫌疑人張某磊、高某某合伙,每名考生收取2400至3000元不等的費用,幫助10余名作弊人員獲取無線電作弊設備,在交警部門組織的考試中為學員提供答案。目前,上述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山東省一直重拳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行為
今年4月至6月,山東省實施“凈化考試環(huán)境嚴厲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嚴格考試管理、打擊生產銷售作弊器材、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活動、清理整頓助考培訓機構、凈化涉考網絡環(huán)境”五大行動。
嚴肅處理違紀作弊考生,省招考院進行公開通報。
防范打擊利用無線電實施考試作弊活動。各地工信部門考前對考點附近開展電磁環(huán)境監(jiān)測,建立無線電頻譜模板,及時發(fā)現(xiàn)查處不明信號和無線電干擾,凈化周邊電磁環(huán)境。
同時,我省嚴厲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活動,形成強大震懾。
此外,我省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作弊器材違法行為,提高預防高科技作弊能力。
我省還清理整頓助考培訓機構,促進教育培訓市場健康發(fā)展。
山東省教育廳印發(fā)的《關于從嚴治考切實加強教育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中與考生密切相關的考生作弊懲治措施,希望大家廣泛傳播出去,共同營造誠信公平的考試環(huán)境,防止有人誤入歧途。

嚴肅處理考生違紀作弊:
對有違紀行為的考生,需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對有作弊行為的考生,考生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在考試過程中考生攜帶或使用作弊器材,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給予考生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的處理,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
如果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攜帶手機等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設備的,無論開機與否,只要帶入考場,就認定為考試作弊,考生本次報名參加考試的所有成績無效。
在此也真誠提醒廣大考生,請以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的態(tài)度誠信對待考試,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考試紀律和考場規(guī)則,自覺抵制考試違法行為,誠信應考,避免因違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山東省嚴厲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舉報電話、郵箱

廣大考生和家長們要引起重視,千萬不要做出遺憾終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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