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民政局對91家社會組織作出處罰 38家被撤銷
近日,臨沂市民政局發(fā)出公告,對臨沂91家社會組織作出行政處罰,其中38家被撤銷。
同時,市民政局還發(fā)布依法嚴厲打擊文化類“山寨社團”活動的公告,近年來,各類文化類“山寨社團”活動高發(fā)頻發(fā),一些文化類“山寨社團”未經合法登記注冊,擅自使用社會組織名稱活動,進行非法斂財,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市民政局擬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文化類“山寨社團”活動。
公告中指出,“山寨社團”主要有三類,一是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對外開展活動的組織;二是被撤銷登記后繼續(xù)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的組織;三是在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社會團體。
為及時有效地對文化類“山寨社團”活動進行調查處理,鼓勵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和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積極提供舉報線索。舉報內容應包括:文化類“山寨社團”的名稱、活動地點、開展非法活動的具體事實、證據(jù)材料或相關線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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